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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23日

商鞅,及其驭民五术

商鞅(约公元前395年-公元前338年),姬姓,公孙氏,名鞅,卫国人。战国时期 法家代表人物,卫国国君后代。商鞅辅佐秦孝公,实行变法,史称“商鞅变法”,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,号为“商君”,史称为商鞅 。

公元前338年,秦孝公死后,商鞅被公子虔告发谋反,秦惠文君于是派人捉拿商鞅。商鞅逃至边关,晚上想住宿旅店,因未带身份证件,店主不知道是商鞅本人,害怕新法连坐而不敢留宿。商鞅感叹道:“制定的法律竟然遗害到了这种地步!”这就是成语“作法自毙”的来历。

商鞅带领亲属及手下随从逃亡至魏国,魏将穰疵怨恨商鞅用欺骗的手段俘虏公子卬、击败魏军,将其驱逐回秦国。

商鞅回秦后被迫潜回封地,发动邑兵攻打郑县(今陕西省华县)。秦惠文君派兵攻打,商鞅战败死于彤地,其尸身被带回咸阳,处以车裂后示众。秦惠文君同时下令诛灭商鞅全族。商鞅死后,他所推行的新法并没有被废除,而是一直影响着秦国乃至以后的秦朝。

《商君书》为统治者总结了驭民五术:

1. 愚民:统一思想。

2. 弱民:国强民弱,治国之道,务在弱民。

3. 疲民:为民寻事,疲于奔命,使民无瑕顾及他事。

4. 辱民:一是无自尊自信;二是唆之相互检举揭发,终日生活于恐惧氛围中。

5. 贫民:除了生活必须,剥夺余银余财(即通货膨胀或狂印钞票);人穷志短。五者若不灵,杀之。

鲍鹏山曾经坦言:在了解商鞅这个人物以后,感觉非常震撼。我没有想到在中国历史上有这样的一种政治主张,有这样的一种政治能力,并且政治主张、政治能力在中国实际的政治生活中非常广泛的,长时间在使用,这对中国来说是很悲剧性的事情。

那么,《商君书》究竟有着什么样的魔力呢?商鞅为什么能够提出这样的治理国家的理论呢?

其实,要了解《商君书》,先要了解《商君书》的作者——商鞅。

《史记》对商鞅的记载有这样一句话:“少好刑名之学”,这是他的兴趣爱好,当时秦国地处偏僻,被诸侯看不起,不带他玩,他有点自卑,很倔强,长期受到歧视,是受害者的心理。

此时,秦孝公下了一个诏:“诸侯卑秦,丑莫大焉……寡人思念先君之意,常痛于心。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彊秦者,吾且尊官,与之分土!”

商鞅看到了秦孝公的求贤诏后就去了秦国,跟秦孝公有几次会面。

一见卫鞅——鞅说:吾说公以帝道,其志不开悟矣。

二见卫鞅——鞅说: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。请复见鞅。

三见卫鞅——鞅说:吾说公以霸道,其意欲用之矣。诚复见我,我知之矣。

商鞅本身是想搞帝道,想搞王道,在秦孝公处被冷遇之后才改变了霸道,其实商鞅是在试探秦孝公。而秦孝公也在试探商鞅,所以初见商鞅很不满意。秦孝公和商鞅两个人互相试探以后发现对方是自己要找的人,一拍即合于是他们开始搞变法。

更具体地分析,《商君书》主要写了五点:

1.以弱去强,以奸驭良。儒家让君子成为人的道德模范,以好人带领坏人,君子带小人,社会往上走,孔子讲小人上达。商鞅的思想相反,他要以奸治民。

2.壹教,就是国家只有一种教育,即通过法制教育的手段将人们的言行统一到耕战上去。以前钱钟书先生说不是不让人民不受教育,而是只受一种教育,韩非和李斯提倡以吏为师,老百姓根本不需要单独的老师,听官员的话就可以了,官员就是老师。

3.剥夺个人资产,造成一个无恒产、无恒心的社会。剥夺商人的财产,剥夺学者说话的权利。所以商人在商鞅的治理下不可能有任何的生存空间,比如他不让你雇工,所有雇的员工给国家服劳役和兵役,还让你发工资,商人没法做了。

4.辱民、贫民、弱民——利于统治。商鞅说国家必须强大,人民必须卑弱,人民强了,国家不强了。还有如果通过前面的四种方法还不能把国家的强民全部制服和消灭,怎么办 ?

5.还有最后一招,叫杀力,发动战争,外杀强敌,内杀强民。就是发动战争,商鞅看来有两个好处。首先发动战争,把战争引到别国国土上去,可以杀死别国的有生力量,同时本国的豪强之民也可以在战场上消耗掉。

总而言之,《商君书》最关键的就是国家只要一种民,就是生产与战争的机器,这就是商鞅的壹民政策。商鞅认为国家就要壹民,老百姓平常是农民、为国家生产粮食,一旦有战争就上战场,全民皆兵。国家只要一种“民”:耕战之民。国民只做一件事:农战。所以他说“圣人之为国也,壹赏,壹刑、壹教。”一切都要统一。

商鞅最后的死是很惨的,有两种说法,一种说他直接被车裂,一种说他死后被车裂。商鞅最后成为了秦国逃犯、走投无路的时候,没人愿意帮助他,更没国家敢收留他,最终被车裂。

商鞅改造过的秦国在七国之争里面取得了最后的胜利,六国失败了,六国老百姓也失败了,秦国的老百姓成功了吗?秦国本来老百姓最惨,“什伍连坐,轻罪重刑,战陷即全家为奴。”所以刘邦召集秦国老百姓,讲了六个字,“父老苦秦久矣。”这一句话让秦国的老百姓热泪盈眶。

商鞅变法的结果是所有人都输了。一个国家如果只有功利而没有道义,这样的大国真的大吗?这样的强国真的强吗?

此刻,不禁想问:这其中的一切,我们都真的明白吗?

《商君书》中“弱民”的全文如下:

民弱国强,国强民弱。故有道之国,务在弱民。朴则强,淫则弱。弱则轨,淫则越志。弱则有用,越志则强。故曰:以强去强者,弱;以弱去强者,强。

民,善之则亲,利之用则和。用则有任,和则匮,有任乃富于政。上舍法,任民之所善,故奸多。

民贫则力富,力富则淫,淫则有虱。故民富而不用,则使民以食出,各必有力,则农不偷。农不偷,六虱无萌。故国富而贫治,重强。

兵易弱难强。民乐生安佚,死难难正,易之则强。事有羞,多奸;寡赏,无失。多奸疑,敌失必,利。兵至强,威;事无羞,利。用兵久处利势,必王。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,强;事兴敌之所羞为,利。法有,民安其次;主变,事能得齐。国守安,主操权,利。故主贵多变,国贵少变。

利出一孔,则国多物;出十孔,则国少物。守一者治,守十者乱。治则强,乱则弱。强则物来,弱则物去。故国致物者强,去物者弱。

民,辱则贵爵,弱则尊官,贫则重赏。以刑治民,则乐用;以赏战民,则轻死。故战事兵用曰强。民有私荣,则贱列卑官;富则轻赏。治民羞辱以刑,战则战。民畏死、事乱而战,故兵农怠而国弱。

农、商、官三者,国之常食官也。农辟地,商致物,官法民。三官生虱六:曰“岁”,曰“食”;曰“美”,曰“好”;曰“志”,曰“行”。六者有朴,必削。农有余食,则薄燕于岁;商有淫利有美好,伤器;官设而不用,志、行为卒。六虱成俗,兵必大败。法枉,治乱;任善,言多。治众,国乱;言多,兵弱。法明,治省;任力,言息。治省,国治;言息,兵强。故治大,国小;治小,国大。政作民之所恶,民弱;政作民之所乐,民强。民弱,国强;民强,国弱。故民之所乐民强,民强而强之,兵重弱。民之所乐民强,民强而弱之,兵重强。故以强,重弱;弱,重强。王。以强政强,弱,弱存;以弱政弱,强,强去。强存则弱,强去则王。故以强政弱,削;以弱政强,王也。

明主之使其臣也,用必加于功,赏必尽其劳。人主使其民信此如日月,则无敌矣。今离娄见秋豪之末,不能以明目易人;乌获举千钧之重,不能以多力易人;圣贤在体性也,不能以相易也。今当世之用事者,皆欲为上圣,举法之谓也。背法而治,此任重道远而无马、牛,济大川而无舡、楫也。今夫人众兵强,此帝王之大资也,苟非明法以守之也,与危亡为邻。故明主察法,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,游处之士迫于战阵,万民疾于耕战。有以知其然也。楚国之民,齐疾而均,速若飘风;宛钜铁虿,利若蜂虿;胁蛟犀兕,坚若金石;江、汉以为池,汝、颍以为限;隐以邓林,缘以方城。秦师至,鄢、郢举,若振槁;唐蔑死于垂涉,庄发于内,楚分为五。地非不大也,民非不众也,甲兵财用非不多也;战不胜,守不固,此无法之所生也,释权衡而操轻重者。

(本文内容来自网络,并进行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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